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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爆料遭訴 段宜康否認犯罪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立委段宜康被控去年在臉書指時任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有藍營金主支持,被信用貸款銀行業務依違反選罷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段宜康不認罪。

段宜康在去年11月九合一選舉期間,透過個人臉書表示,從台聯脫黨參選彰化縣長的黃文玲和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金主,就是上屆立法院的第一財主蕭景田。

黃文玲為此不滿提告。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段宜康未經查證就發表不實言論,影響黃女的名譽及選情,依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起訴段宜康。

台北地院下午首度開庭,段宜康否認犯罪,指出黃文玲當時的民調支持度僅0.3%,他沒必要或動機要造成她落選。他貼文是因黃女過去立場泛綠,卻在參選時把矛頭指向時任民進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明谷,引發地方議論。他聽到相關說法,有向地方人士求證,且有地方媒體相關報導佐證。

告訴人黃文玲到庭指出,段宜康說法是對她人格毀滅,不該用這種手段抹殺人格。法官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1041020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選舉爆料銀行車貸利率比較2016信貸年息遭訴-段宜康否認犯罪-083948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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